国家审计准则公开征集民意
http://finance.QQ.com 2009年09月08日 北京晨报
晨报讯(记者朱烁)审计署昨天公布《国家审计准则(2009年版征求意见稿)》。修订准则规定,审计人员可以通过关注外部举报或者公众、媒体的负面反映和报道,识别可能存在的重大违法行为。
审计人员还可以通过关注具体经济活动中存在的异常交易、事项、程序和关系;信息系统中存在舞弊功能、系统漏洞;管理人员、员工的投诉、举报等不满行为等识别可能存在的重大违法行为。
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规定了审计人员需避嫌的情况,其中与被审计单位负责人或者有关主管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审计人员应回避。
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经权利人同意或审计机关认为不公布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可以予以公布。
为避免审计结果“雷声大雨点小”,准则明确规定,审计机关应当建立审计结果跟踪检查机制,督促被审计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根据审计结果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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